一、申請期限:
每學年度舉辦一次,於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(如遇假日,則提前至9月最後工作日截止)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,視同放棄。
二.獎學範圍及金額:(夜校比照辦理)
- 國中組:每名新台幣1,200元整。
- 高中(職)組(含五年一、二、三年級):每名新台幣1,500元整。
- 大學(專)組(含五年四、五年級):每名新台幣2,000元整。
三、應備條件:
- 會員須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,限國內就讀各等級學校,其學年總平均、各科成績、操性成績符合本辦法之規定者,均可申請辦理,每名會員以申請一名子女為限。
- 會員勞健保費須繳至當年度9月份(含)以後。
- 其子女學業成績上下兩學期(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):
- 【國中組】
不分公私立,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 - 【高中(職)組】
公立學校:學年總平均達80分以上,各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
私立學校:學年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
- 【大專組】
公立學校:學年總平均達80分以上,各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
私立學校:學年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,且操行成績85分以上。
- 【國中組】
- 需備文件:
- 該年度上下學期之正本成績單(須有教務處蓋章)。
- 學生證影本(新學期須蓋註冊章,以示繼續就學)
- 當年度畢業者,則提供畢業證書影本。
- 申請獎學金之子女戶口名簿影本。
- 存摺影本(扣匯費30元),折抵保費者不須提供。
- 附註
1. 該學年度(上下學期)有成績不符合本會標準或有學分未完成者,即核定不給予獎學金。
2. 應屆畢業生未畢業者,當年度及以後皆核定不給予獎學金。
3. 學年成績及學分都須為國內學校之成績及學分。
4. 作為國外交換學生期間、研究所以上、在職專班、社會大學等無法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