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!
一、申請銀行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二、申請期間:108年1月4日(星期五)至108年1月18日(星期五)止。
(一)臨櫃: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,星期六、星期日不受理。
(二)網路:108年1月4日(星期五)0時起至108年1月18日(星期五)24時止。
(三)郵遞:以郵戳為憑。
三、申請資格: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(一)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(二)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08年1月18日止)。
(三)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(四)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注 意: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
者,不得申請。
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請方式:(請擇一辦理)
(一)臨櫃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
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,應提出委
託書、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、戶口名簿(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
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)與受託人印章、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
1 份(正本驗後發還)委託親屬辦理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
件,由被保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(二)網路: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(http://www.landbank.com.tw)/108年勞工保
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/申請,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書,受理後以
Email 回傳受理成功訊息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到
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(三)郵遞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
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)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
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五、應檢附文件:
(一)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並貼足郵票)。
(二)被保險人印章。
(三)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 2 份,以及健保卡(或駕
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 1 份。
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 1 份。
六、貸款額度:
(一)本貸款總額度新臺幣 200 億元為原則。
(二)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 10 萬元。
七、貸款利率:
自撥款日起為年息 1.39 %,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 1 月及 7 月第 1 個營業日,按勞工
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,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。
八、還款方式:
貸款期間 3 年,前 6 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,自第 7 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
如借款 10 萬元,按目前利率前 6 個月每月需繳利息 116 元,自第 7 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 3,394
元。
提醒:
- 請按期正常還款,以免扣減未來請領之保險給付;並多利用網路申請方式辦理。
- 申請人對本貸款如有疑問,請直接向經辦機構洽詢,不要委託他人代辦,以防錢財遭詐騙。
- 本貸款直接撥入被保險人帳戶,不會要求以操作提款機辦理,請勿輕信詐騙技倆。
洽詢電話:
- 土地銀行客服專線 (02)2314-6633 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 http://www.landbank.com.tw 查詢)。
- 勞保局服務專線 (02)2396-1266 及其各地辦事處。
資訊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3371.html
相關連結:臺灣土地銀行-108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 https://apply.landbank.com.tw/